广西板城派出所关于惩戒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4-15 01:27 点击次数:195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中缅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中央、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开展缅北人员劝返的工作要求,决定对蓝居胜、黄年大、黄海兴、黄裕礼、罗盛友等5名板城籍滞留缅北人员进行惩戒,现通告如下: 滞留缅北人员自本通告发布后,应积极主动在2022年1月20日前回国,并在入境前7天内向板城派出所报备。其家属应配合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如上述人员仍一意孤行,拒不回国的,将依法采取立案侦查、网上追逃及以下惩戒措施。 一、冻结、注销户籍,以上人员全部依法冻结其户口,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依法注销户口。 二、依法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三、对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入学、参军、考录公务员等财政供养人员政审时,原则上不予通过。 四、对滞留缅北人员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的人员,依法拆除或查封赃款所建、所购房屋,并追缴涉案款项及孳息,对凭该房产就学的子女迁回原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对滞留缅北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板城的,依法依规暂停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所有政策性补贴(助)资金。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板城派出所:0777-5406352 黄警官:19127739550 曾警官:13471742437 钦州市公安局板城派出所 2021年12月20日
附:5名板城籍非法滞留缅北惩戒人员信息
1、蓝居胜450703**********39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六虾村委那荡村一队15号
2、黄年大
450703**********55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新城村委石祥村10号
3、黄海兴
450703**********19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板城村委下丁家村二队39号
4、黄裕礼
450703**********30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板城村委下丁家村二队24号
5、罗盛友
450703**********55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屯茂村委屯茂村八队1号
警方再次郑重提醒
缅北很危险!千万不要去!也正告滞留缅北人员及其家属请及时联系劝诫亲人尽快回国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拒不入境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